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里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至10%。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
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种财产税。
(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并未出台任何车辆购置税的其他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