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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执行人的遗嘱有效吗

2022.01.06 婚姻家庭 81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没有执行人的遗嘱有效。
法律没有规定过遗嘱必须要有执行人,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委派执行人,如果没有条件的话,遗嘱并不会因为不存在执行人就判定为无效,一般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是当事人亲笔书写,不受到别人的胁迫,还有就是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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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有效吗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效,遗嘱不是必须要有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内容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的符合法定条件。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条件。

    顾斌律师 2022.03.08 748人看过
  • 遗嘱没有执行人怎么办

    遗嘱并不要求一定要有这个遗嘱执行人,如果有遗嘱执行人帮忙处理遗嘱的问题,可能会更加公正和专业。遗嘱执行人需要具备以下资格:第一、遗嘱执行人他是接受委托时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二、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李键键律师 2019.08.12 45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

    顾斌律师 2019.08.05 1119人看过
  • 公证遗嘱中可以没有执行人吗

    可以,公证遗嘱中没有约定遗嘱执行人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樊华律师 2021.03.26 978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执行哪些事务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刘云海律师 2022.08.02 164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遗嘱执行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于遗嘱生效后,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思来执行遗嘱内容的人。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而须由他人来执行。遗嘱的执行直接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宋文艳律师 2022.05.17 0人看过
  • 什么叫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李键键律师 2019.08.12 56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怎样处理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可以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职责。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执行而造成了相关继承者的利益损失,可以要求遗嘱执行人承担损失的赔偿。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2.11.30 262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怎么办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的处理方法如下:1、双方可协商进行解决。2、协商不成的,继承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3、若因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的行为造成了相关继承人的利益损失,遗嘱执行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8.11.29 164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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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书面遗嘱代写遗嘱人签字无效,代书遗嘱,他的成立的条件就必须是由本人进行签字。法律规定是至少2个(和遗嘱无利害关系,有行为能力,比如代笔的律师就可以算一个。如果是公证人员那是最好了)。 师代写遗嘱,这也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如果要就立遗嘱行为找律师见证,律师可就见证行为出见证书,盖律师所公章,但那和代书不是同一个问题。 至于费用要根据遗嘱的内容和对律师的要求等综合考虑,需要代写遗嘱一般在500到一千元左右,但各地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需要的话,最好直接和律师联系。
  • 代书遗嘱代书人没签字遗嘱还算有效遗嘱吗?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界定了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凡是违反这一条规定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遗产只限于个人财产,凡超越这个界限的无效。 四、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才有效。 五、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第十九条规定“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护基本生活,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剥夺这种人继承权的遗嘱无效。
  • 代书打印遗嘱,代书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只有签名按手印,没有写年月日,这遗嘱有效吗嘱有效吗?
    您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在人死后多久有效
    死后即生效,详情委托本律师代理继承,本律师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优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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