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履行合同时,我们应该始终做到全面且正确地去执行。关于如何进行这些操作、履行的具体方式和流程,例如运输的方式、交货的具体形式以及我们采用哪种结算方式等等,很多时候都需要根据双方之间达成的共识来决定。当合同正式生效之后,如果我们发现有关于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方面的条款细节没有得到妥善规定或者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那么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和沟通的方式来进行补充说明。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一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2、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等等。
主张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一般不投诉,而是协商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人是合同的履约方却不履约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而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