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计算
2018.12.07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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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
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3、双方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
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 法律依据
-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报告编号:NO.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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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合法的。个人之间的借款利息应当按照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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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约定按约定,若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2、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周哲律师
2022.06.15
75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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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王锐律师
2020.07.07
131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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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抽取利息后的实际借款数额作为借款本金来偿还本金及利息。如果债权人(把钱借出去的人)预先扣除了利息,那么就按照实际借到的钱作为借款本金,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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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原则有:1、民间借贷无息推定原则;2、民间借贷合理利率原则;3、民间借贷不保护复利原则。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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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率要合法,则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利息的计算方式为借款本金乘以借款期限乘以借款利率,如果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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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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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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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