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同居双方是不能相互继承遗产的。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主要是由同居的另一方在扶养,此时,该方可以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主张分给适当的遗产,但一般不会分得太多。
同居关系没有继承权利,同居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居关系的双方彼此之间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两人只是同居关系,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不构成夫妻关系,也不是彼此的配偶,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彼此的遗产也就没有继承权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没有继承权指的是形成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果双方形成同居关系后,虽然没结婚,但是育有子女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依法相互享有继承权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法定继承人。其中,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未婚同居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属于配偶,因此,未婚同居不享有继承权。
同居双方一般没有法定继承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
非夫妻关系双方只是同居的话,互相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婚前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夫妻,所以,婚前同居关系是不享有法定继承权的。
同居男女不享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是指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女。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婚同居不享有继承权。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即确立婚姻关系,具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因此未婚同居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不具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