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民法典中如何界定婚前房产财产

民法典中如何界定婚前房产财产

2024.04.18 婚姻家庭 44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如果是在结婚前很久一段时间内,独自出资且登记在夫妻一方个人名下,则肯定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行动建议
1、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如无特殊情况,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首付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以后若离婚,则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成,则一般房屋归登记人所有,但另一方是可要求婚后共同偿还房产价值的一部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可予以补偿。
3、不管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还是婚前先付首付款买的房子,如果双方协商好了,比如说签了协议,这房子就是算夫妻共同财产,那情况也一样。
4、如果在结婚之前有多套房产,但是在结婚之后房子被变卖了,所得的房款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0999

    精选解答
  • 30516976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