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不用分割财产,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对子女抚养等问题达不成一致,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1、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是确定要是在领取结婚证后开始所得财产。即时间上的要求。 2、满足时间上的要求后,下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二、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三、一方或双方因知识产权而取得的收益等。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看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看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等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