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如果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那么民法典中违约责任中可不可以并用?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那么,违约金与返还定金可否并用?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各式各样的交易形式不断产生,在很多期限较长的交易中,为了让交易顺利的进行,防止信用风险,会设定定金以及违约金,那么,定金和违约金可否并用?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支付定金后,如果出现合同违约的,可以主张定金罚则,一般不能主张其他违约责任。但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和定金能否并用?法律实践中,返还定金与继续履行合同两项请求权并不能同时主张。如果我们选择让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就等同于表示合同仍有可行性;然而,若主张返还定金的话,前提应当是指由于收取定金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