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未婚满足以下条件的能收养小孩:(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单身未婚满足以下条件的能收养小孩:(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以下这些合同能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一般情况下当合同出现可撤销情形,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全部合同,或者只撤销部分合同条款。
1、不能。股权收益不属于民法典意义上的担保,股权收益是不确定的,公司盈利有可分配利润,股东才可能获得分红,如果是亏损,就无法获得收益。即使是公司有盈利,也未必一定要分红,这取决于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可能决议将收益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2、因此,股东收益是不确定的,不是既定的债权,不能作为担保,无法质押或抵押。从现实意义上看,这样的担保也没有实际意义,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只有股权可以作为权利进行质押。但在债权人本身就是公司的情况下,以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没有意义。3、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民法典中遗嘱能重复公证。法律规定,遗嘱人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办理了公证遗嘱后,随着情形的变更,可以再次办理公证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
在女方怀孕期间,若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就能够协议离婚。至于诉讼离婚,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没有什么限制。但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的话,则就会受到限制,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男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