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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嘱未注明的人员可以继承吗

2021.10.17 婚姻家庭 1359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产,只有符合下列条件,遗嘱中未注明的人,又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才能继承遗产: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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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萍

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

黄世萍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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