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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关居住权的规定是什么

2022.11.28 综合 229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有关居住权的规定如下:
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七十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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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鹏天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汤鹏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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