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是: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关于民法典对居住权是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关于民法典中如何规定居住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最近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增加了不少的新法律制度,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用益物权中的居住权。那么,我国民法典中是怎么规定居住权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是属于不动产,房屋的权利是比较多的,主要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三大类。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都是在所有权基础上建立的,那么民法典的居住权的定义有哪些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