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大家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了解吗?今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大家进行阅读。离婚损害赔偿请

当配偶因其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主体是无过错方,义务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过错方。关于离婚纠纷中怎么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网友咨询:我最近发现我丈夫在外与他人同居,我已经找到了确切的证据,现在准备去法院起诉离婚。我听说他这样的行为导致我们离婚,我有权利要求他对我进行赔偿,我想问下请求赔偿的权利应该在什么时间行使呀?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

1、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若在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关于离婚纠纷中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