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特定之日起算,特殊情况超二十年法院可不保护。时效内受害人可起诉侵权人索赔,时效届满侵权人可抗辩,抗辩成立受害人胜诉权可能受影响但侵权不合法化。

人身侵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超时效起诉法院虽受理,但对方可抗辩。特殊情况时效可中止、中断,如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等。

人身侵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依据民法典,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人身侵权案中权利人要关注时效,超期起诉可能败诉。

人身侵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20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可延长。权利人应及时起诉,超时效义务人可抗辩,有法定事由时效会变化。

人身侵权有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有中断情形时效重新计算,超二十年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形依规定,应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