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有对质押物可以按约定使用。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无权使用质押物。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有对质押物可以按约定使用。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无权使用质押物。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的不得擅自使用出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享有转质的权利,但转质时要经质押人的同意,如果质押人不同意,转质造成质押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有以下几个:一、质权人孳息收取权: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质权人的保管义务;三、担保债权实现。
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的不得擅自使用质押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物权包括使用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而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票据质权人享有转质权,但是转质应当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