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承租房屋取得的是房屋用益物权,享有业主的部分权利,但对房屋不享有处分权。
当您购买了住房,成为业主,您知道自己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又应该怎样行使这些权利和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吗?关于这个问题,跟上华律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看吧。
居住在租赁房屋中的租户依法拥有部分业主所应享有的权益。首先,对于出租人而言,承租方是通过签署正规租赁合同获得合法居住权的居住者;而依据租赁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出租方,实质上也成为了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对象之一。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业主有权拥有专属部分,使用共用部分,获取收益,参与投票、竞选等政治活动,享有撤销、罢免的权利,有权了解小区信息,监督管理,及要求政府提供协助。而租房者可享有共用部分使用权,接受物业服务,得到政府帮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享有业主权利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该人对房屋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享有业主权利,包括: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