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留置权的从属性有什么表现

留置权的从属性有什么表现

2023.12.05 债权债务 11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
留置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
1、留置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
2、留置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3、留置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决定于债权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报告编号:NO.202312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什么是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附随于主债权债务关系,没有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担保关系也就没有了存在以及实现的可能和价值。体现主债权债务关系的主要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体现担保关系的主要是担保合同。

    申莉娜律师 2019.09.02 1101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因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从属性在内容上包括:(1)发生、消灭上的从属性;(2)转让的附随性;(3)抗辩上的从属性,担保人因从属地位取得债务人的抗辩权;(4)特定上的从属性,担保从属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最初约定的债权。

    王衍祥律师 2023.11.22 366人看过
  •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吗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劳动者的职责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

    袁超律师 2020.09.11 3624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否具有从属性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劳动者的职责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

    张燕鹏律师 2020.10.10 2575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具有专属性

    留置权不具有专属性。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它具有从属性。

    何子豪律师 2022.11.30 160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是从属物权还是主物权

    留置权是从属物权。主物权与从属物权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对于物权的取得、变更、丧失,从物权应与其所附的权利共命运。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李姗姗律师 2018.12.03 1598人看过
  • 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

    2019.09.02 1380人看过
  • 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李姗姗律师 2018.12.03 1329人看过
  •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什么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一)债权消灭的;(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引起留置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也就是留置权消灭的原因。

    何子豪律师 2023.12.06 170人看过

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10894

    精选解答
  • 472700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
    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一、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
  •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哪
    什么是抵押反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
  •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
    在债务关系中,有时会听到留置权的说法。其实质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是对债权人的一种补偿,体现了公平原则。那么,留置权的特征表现?这点很多人也不是很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留置权的特征表现1、物权性留置权发生
  • 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具体有哪些
    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一、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其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1、
  • 地役权的从属性
    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供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这种权益就是地役权。地役权是在地役合同成立之后生效的,它是当事人自己设立的,具有从属性。那么地役权的从属性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地役权的从属性1、设立上的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