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一)离休费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汇总单原件1份;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原件2份;收费票据原件1份;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1份;出院诊断证明原件1份;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原件1份异地费用除外。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人员在岗时都对工作岗位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其离世后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助并对其家属给予抚恤,那么,2018年长沙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