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工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所以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要约定劳务报酬、劳务时间、出现人身损害如果处理等的问题。2、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等。
1、劳务工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所以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要约定劳务报酬、劳务时间、出现人身损害如果处理等的问题。2、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劳务工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所以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要约定劳务报酬、劳务时间、出现人身损害如果处理等的问题。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等等。
1、劳务工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所以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要约定劳务报酬、劳务时间、出现人身损害如果处理等的问题。2、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1、企业可以签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企业与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故应当签订劳务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1、企业可以签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企业与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故应当签订劳务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不能,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1、不能,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2、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3、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签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
债权债务的抵消是不是需要签协议
免费查看保密协议是不是需要续签
免费查看临时工是不是需要签合同
免费查看董事是不是需要签聘用合同
免费查看临时工是不是需要签订合同
免费查看签订合同是不是需要担保人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