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但是实践中,如果是涉嫌犯罪被羁押还未判刑,一般不会批准家属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在拘役所、看守所执行刑罚。
一般情况(监狱没有探视期或要在非探视期探视):1、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2、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望时间;3、探望犯人。
1、第一种情况,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2、第二种情况,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
看守所会见中,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的犯人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可以。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从拘留后到检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