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办理离婚证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离婚登记已取消收取9元工本费;线下查询: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
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