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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2022.01.06 婚姻家庭 136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没有,但有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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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精神损失费有哪些标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需要遵循适当补偿、公平公正及法官自由裁量的原则。

    顾斌律师 2018.11.13 1164人看过
  • 离婚协议里怎么写精神损失费

    一、离婚中,无过错方可以取得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形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如想在离婚诉讼中取得赔偿,直接写明一方给对方经济赔偿或者补偿金额即可,不需要注明是精神损。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2.10.18 882人看过
  • 离婚会有精神损失费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湖南二十一世纪事务所律师 2019.08.06 1147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有上限吗

    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标准是没有规定的,一般要会依据过错的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邓伟娜律师 2023.08.10 112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标准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李键键律师 2019.06.25 2304人看过
  • 怎么索赔精神损失费

    对于精神受损害的受害人所支付的精神损失费一般应当在索赔其他侵权费用的时候一并索赔。比如侵权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损害的,那么受害人可以要求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而在索要这些费用的时候,可以顺便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费一般综合这些因素之后进行赔偿: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等。

    邓伟娜律师 2024.04.08 58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邓伟娜律师 2019.04.19 4424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邓伟娜律师 2019.08.02 10465人看过
  • 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有多少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赵彪律师 2024.04.09 37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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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会有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一般不会有精神损失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离婚会有精神损失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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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赔偿的。
    您好!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1)适当补偿原则;   (2)公平原则;   (3)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同时,在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对赔偿数额的评定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情况。根据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来确定赔偿数额。若侵权人的主观动机具有故意或恶意,侵权行为的手段、方式、场合、持续时间及危害程度不同,则应有不同的赔偿数额。同时,若受害人因对方的侵权行为,生理和心理上受到的伤害较重,离婚后的社会评价降低,再婚比较困难及无生活来源的,则赔偿数额应适当提高。   (2)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及管辖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根据案件所在地的生活水平,若侵权人的经济能力明显无法承受权利人的主张的,则赔偿数额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减少,而对于诸如社会知名人士、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或对社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当事人,则其赔偿的数额应相应提高。这样才能达到抚慰受害人及惩治过错方的目的,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3)结婚时间。结婚时间的长短影响到受害人对配偶或家庭的付出程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双方都会对另一方和家庭进行感情和经济上的投入,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因此,结婚时间的长短对离婚当事人受到的损害是明显不同的。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特别是女方,承担了大量或全部的家务劳动,把全部精力和青春都奉献给了配偶和家庭。因此,在其遭受损害时,理应得到较高的赔偿。   (4)夫妻双方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夫妻双方年龄越大且受害方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其离婚以后再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的,则离婚后的经济压力也就越大,因此,可以相应增加对过错方或第三者要求给予较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合法夫妻身份是指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已取得结婚证;同时也包括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因此,凡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或者不符合上述事实婚姻条件的男女,他们因分手引起的人身和财产纠纷,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2)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离婚诉讼。因此,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夫妻一方因特定的过错而导致离婚
  • 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需具备法定情形,如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可以所求精神损失费吗
    需要看离婚原因
  • 法律有离婚精神损失费吗??
    如果只是离婚,没有。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形,可能有
  • 离婚有没有精神损失费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工作繁忙,华律网不经常在线,需要我们专业婚姻律师可以针对帮忙解答,可以点击我头像咨询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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