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的合意,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第三方的利益,都是合法有效的。
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形成的书面协议。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夫妻双方同意离婚; 3、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承。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男方和女方的基本信息,双方结婚的时间是多久,其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两个女儿,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有小孩的离婚协议书条款。
离婚协议书不是必须要公证,但可以申请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等。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1、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如果对离婚本身反悔,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可以选择复婚。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如果双方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可以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变更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
可以,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