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1.双方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家庭氛围、思想品质等。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如子女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双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3.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子女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4.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情况由女方抚孩子;八岁以上孩子,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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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张律师,法律上只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具体可加首机威信详聊或留存备用。
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这边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代写,把需求和专业律师说,会更好的维护权益,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们
您好,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