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产,该约定通常情况是有效的。但因为房屋产权的权属确定,是以不动产登记薄为准,所以是离婚协议中获得的房产,那么是需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如果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从外观上看,产权还是赠与人,容易发生对受。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是否算赠与,应当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确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之间过户的,不算赠与,只能算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将房产过户给他人的,算赠与,比如夫妻双方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应当属于赠与。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是否算赠与,应当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确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之间过户的,不算赠与,只能算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将房产过户给他人的,算赠与,比如夫妻双方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应当属于赠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在夫妻之间过户的,应当算赠与。【相关延伸】问:哪些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答:以下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将婚前财产或者婚后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我国法律是允许当事人对财产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的。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是否算赠与,应当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确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之间过户的,不算赠与,只能算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将房产过户给他人的,算赠与,比如夫妻双方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应当属于赠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在夫妻之间过户的,应当算赠与。【相关延伸】问:哪些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答:以下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该赠与行为还没完成交付,权力尚未转移,因此赠与人有权利撤销赠与,因此接受赠与的一方不能依据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去分割处理该房产。可以等过户之后,双方再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财产,判断是否是婚内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