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或者是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要注明是已婚状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离婚手续的办理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达成离婚合意,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之后,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所需的资料有: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2、房地产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等。
一、离婚析产的材料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基层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者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者离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