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形式条件”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为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行使需满足条件:(一)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财产归各自所有;(二)一方履行较多家庭义务,如照料老人等;(三)在离婚时提出请求。同时满足这些,一方离婚时才可提经济补偿请求。

婚姻法规定,当配偶因其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主体是无过错方,义务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过错方。下面请和华律网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条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行使需满足三个条件: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请求方在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提出请求。满足条件时,负担多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补偿办法先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需满足多方面条件,包括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如重婚等),请求权主体一般为无过错方,存在损害结果,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且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请求,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可能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