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拆迁的,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拆迁安置房在离婚是是否可以分割要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没有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或者婚后没有夫妻共同出资的情形,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
看具体情况,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仅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给相应的经济补偿。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安置房婚后能分。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首先会确认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拆迁房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不用分割,拆迁安置房还是归一方所有。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平均分配,与是否有无房产证无关系。产权存在争议可以由拆迁安置部门出具证明或者进行评估后再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或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的归属,应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安置房应属于一方,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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