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中一岁半孩子抚养权判定遵循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原则,结合父母抚养能力等确定,一般判给母亲可能性大,因婴幼儿依赖母亲等,特殊情况如母亲有病或不尽义务等可能判给父亲,法院会综合考量。

离婚时一岁半孩子抚养问题,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原则,结合父母抚养能力等确定。一般会判给母亲,因母亲能更好照料。特殊情形下可能判给父亲,双方也可协商,法院会综合因素作最有利孩子的判决。

离婚案中一岁半孩子抚养权判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原则,一般判给母亲,因母亲生理心理适合照顾、孩子依赖母亲,但若母亲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形,可能判给父亲,法院会综合权衡确定。

当在有抚养能力的前提下,父母双方未能履行必要的抚养义务时,而其中一方家长如父亲却坚决主张让子女随其共同生活;最后,如果有其他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孩子的确不能再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1)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2)尽管具备抚养条件但却未尽到抚养义务,此时父亲要求子女跟随他生活;(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不适宜继续跟随母亲生活。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