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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终止探视小孩吗

2018.11.07 婚姻家庭 129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不可以的,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女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不来看望子女,属于违反民法典的行为。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字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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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探视小孩的时间是如何

    1、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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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赵倩律师 2023.07.07 168人看过
  •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如何约定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问题应当由父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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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探视小孩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赵倩律师 2022.06.23 731人看过
  • 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顾斌律师 2022.03.28 227人看过
  •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如何约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约定:第一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探视权及探视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探视权及探视权的实行方式方法;第二通过法院的判决探视权及探视方式,如夫妻双方对探视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探视权及探视权的实行方式。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探视权,要根据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根据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的习惯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有的夫妻双方约定,每周周六上午八点到晚上七点由探视一方带孩子;有的夫妻约定,每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从周六早上八点到周日晚上七点,由探视一方陪伴孩子;有的夫妻约定还暑假由探视一方带孩子一起生活。每一个家庭每个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不同,约定的探视权和探视方式都不相同。父母双方都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子女有权享受到父母双方的爱,如果在探视权上产出矛盾,这样受伤害最深的还是子女。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后拒绝另一方的探视,或者阻挠另一方的探视,甚至怂恿孩子拒绝见另一方,法院在执行探视权的案件中会根据不同案件情况针对处理,对于一方故意阻挠另一方探视子女的,先说服教育,如果不改正则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赵彪律师 2024.02.20 152人看过
  • 离婚后到了探视小孩时间没空探视会违规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探望孩子,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不行使这一项权利。并且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何长江律师 2022.12.09 242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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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之后如果家里面有小孩子的话,那么会涉及到探望,自己没有获得抚养权,就应当探望孩子,那么对方可不可以终止这个权利?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是如何的
    法律对探视权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关于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是如何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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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视权是你的权利,可以依法要求
  • 我想离婚,想让对方终止对子女的探视权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大多会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快速离婚。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才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对方不同意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有以下情况出现的,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破裂无法挽回,法院一般都会予以离婚判决。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还有的就是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日常中常见的,反复起诉离婚,也认为是感情却已破裂,因为一次驳回后,紧接着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不行再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这样的做法就表明了一个态度,离婚的态度很坚决,也是感情破裂的表现。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应该如何争夺抚养权? 你好,为了争得抚养权你可以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离婚的时候可以去争夺孩子抚养权但担心会落败,应该要及时请律师从旁指导。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我想问,如何终止探视权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终止探视权的唯一法定理由,以下是终止探视权的情形: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 离婚2年,想探视小孩
    你好,根据民法典1086条,离婚后的探望权 (1)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 如果另一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可由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建议找专业律师维权,我们乐意为你服务
  • 你好!离婚后对小孩的探视权是可以把小孩接走吗?
    探视权可由男女双方协商,本着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以双方同意的探视方式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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