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为离婚,便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的财产也归个人处分、利用、收益、占有。
夫妻离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用婚前买房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而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自然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不用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给子女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2、在婚后,一方把婚前个人房产或其他个人财产出售,用出售款,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这也仍然是个人房产。
有协议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如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或者没有婚前协议,能证明买房的材料来自一方个人婚前财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等等。
婚前所取得的工资算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取得的工资不算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夫妻离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需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前供房算个人财产。婚前、婚后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为准,在办理结婚登记前供给房贷的资金来源是自己提供,这时还不涉及婚姻问题,自然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