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在离婚案件中,本诉的被告是否可以提起反诉。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在离婚案件中,本诉的被告是否可以提起反诉。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离婚诉讼,他是一个综合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项争议处理的案子,这其中,离婚关系的解除是主诉,也就是最基本的诉讼法律关系,财产和子女的问题都属于离婚的诉求,不离婚,就谈不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争议的处理。
离婚案件是复合之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精神损害赔偿都可以直接提出来,而不需要另外提出反诉。如果原告仅提起离婚主张,但被告想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或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被告可以直接提出来,法院会一并处理。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者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消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先阐述基本信息,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目前离婚案件中没有设置反诉制度。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