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程序这样走:1.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依法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双方应当共同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双方的结婚证;2、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等。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离婚登记的程序这样走:1.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这样的:1、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2、依法签订离婚协议书;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房产抵押登记的程序1、抵押登记申请需要递交上诉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办理登记结婚程序如下:男女双方应当准备好结婚登记所需证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结婚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