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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

2022.01.06 婚姻家庭 107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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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彪律师 2023.06.21 123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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