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席,会进行传唤或者是拘传;经过拘传后仍然不出庭的,会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一般会缺席判决。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的,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能表达意思,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已经征得法院许可的除外。
起诉离婚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的,可能会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的,会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作为原告方,原则上是要出庭的。而作为被告方是有权放弃诉讼权利的,即被告方可以不出庭。一般而言,被告不出庭的话,如果能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判决离婚,原告将会面临二次诉讼。
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逃避诉讼,被告方接到了传票始终不愿意出庭应该如何应对,本人确不愿意出庭参加诉讼的,但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依照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离婚对方不出面的,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如下:1、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院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