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案件财产的分割:1.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2.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判决尽快执行,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离婚案件法庭分割财产的方式是: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财产不用进行分割,归一方所有。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但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下,另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需要对债务问题作出处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同情况依照不同的方法处理:(1)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