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两个人的证人证言不一致怎么审查判断

两个人的证人证言不一致怎么审查判断

2022.12.06 综合 275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1、证人与当事人间有无利害关系,其证言的可信度如何。 2、证人的证言中有无自相矛盾的地方。 3、证人的证言与其它的已经查实的证据是否存在矛盾。 4、证人的证言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5、有无其它证据可以支持证人所作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报告编号:NO.202212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证人证言前后不一致怎么处理

    如果证言前后不一致,就需要庭上做出合理的分析来判断并且做出正确的结论。证人证言的采信,主要牵涉到证人证言间相互冲突、证人证言自相冲突以及证人证言形成对立时的采信原则。

    李键键律师 2019.06.21 8508人看过
  • 制度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可视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已有明文规定的内容;可以补充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条款,以规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限。

    袁超律师 2018.11.02 1205人看过
  • 合同内容不一致怎么办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聂俊律师 2019.08.23 1663人看过
  • 借条金额与实际不一致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顾双浩律师 2019.03.11 4067人看过
  • 口供不一致可以结案吗

    口供不一致,不影响司法机关结案。案件审理的关键是证据但又不仅仅只是口供,只要有其他证据支持犯罪事实存在,司法机关就可以根据犯罪事实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判之后结案。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3781人看过
  • 贷款利息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贷款要求支付的利息和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借款人可以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对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多余的利息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借款人可以提供合同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衍祥律师 2023.11.23 391人看过
  • 两次口供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两次口供不一样,应该结合其他证据,判断哪一次是真实的。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高太领律师 2020.10.10 4708人看过
  • 发票税号与章号不一致

    销售方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上税号不一致,建议联系开票方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三证合一纳税人,加盖旧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有效。

    2019.03.18 5634人看过
  • 离婚股权协商不一致怎么分割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解决股权问题,那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其次,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张福昊律师 2019.08.20 2075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72

    精选解答
  • 141559264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两个人的证人证言不一致怎么审查判断
    证人证言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种类之一,它的内容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相联系,往往能证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它具有相对较强的客观真实性,那么要是在实际的案例中有两个人的证人证言不一致怎么审查判断?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
  • 公诉案件证人证言的审查如何判断
    浅谈公诉案件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作为法定证据之一,证人证言在我国司法和执法活动中得到广泛运用。同样,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证言也是最常用的证据,几乎每一案件的认定都不可缺少。证人因其对案件有关情况的感知或有所传闻,又因其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 证人证言审查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证人证言审查判断的内容1.审查判断证人的资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证人资格的考察主要是
  • 公诉案件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内容和方法有哪些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或执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作为法定证据之一,证人证言在我国司法和执法活动中得到广泛运用。同样,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证言也是最常用的证据,几乎每一案件的认定都不可缺少。那么公诉案件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内容和
  • 对当事人亲属证言的审查判断是如何的
    凡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都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人证言的。有的证人可能与当事人存在着亲属关系,从而会影响到自己的作证能力。亲属证言同样是有证明力的,那么,对当事人亲属证言的审查判断是如何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对当事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