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λ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维权流程: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证据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索要工资应提供:(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出工人员名单;(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8)其他证据。
以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为基本原则;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
可找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和法院,提出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申述。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法律维权时限具体如下:(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