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的休假规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并且该女职工一方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合法。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300元;助娩产每人次2600元;剖腹产每人次4300元。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单位不让休哺乳假,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向法院起诉;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其他。
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所以产假是包括周末一共98天,另外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为98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两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是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无锡产假158天。具体是:(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2)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3)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陪护假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地区的陪护假天数都有所不同。如:北京市陪产假为15天,上海市陪产假为10天,天津市陪产假为7天,重庆市陪产假为15天,四川省陪产假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