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有关于连带共同保证的问题,很多人可能对此闻所未闻。对于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追偿顺序更是一无所知了。对于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的顺序问题,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在连带责任保证有一种是共同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担保人为同一债务共同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共同担保人都有责任承担债务,当共同担保人承担债务后就可以向债务人追偿,那么连带共同保证追偿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责任较重的保证方式,而共同保证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保证。那么共同连带保证怎样承担责任呢?关于什么是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共同保证是保证中的一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同一债务提供保证。共同保证中有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两种区别,当债务人违约时,债权有就可以向共同保证人主张债权,那么债权在连带共同保证的实现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债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