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要为借款人承担债务。像做一般担保的,借款人没钱还款也不关担保人的事情,对担保人不会有影响;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担保人就必须在借款人还不上钱时进行还款,不还款就会有很多后果的,比如会被债权人催收,逾期了也会影响征信的,甚至会被起诉。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的规定,主要的区别之一:保证人免责的条件不同;主要区别之二: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不同;主要区别之三: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是需要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偿还时,方可要求保证人偿还;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以下这些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等。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二者区别如下:1、一般保证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2、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