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才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关于连带保证人有没有先诉抗辩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什么是连带保证,就是将保证人和债务人绑在一起,在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连带保证人需要代替其承担责任。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最大的区别是,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那么,连带保证先诉抗辩权是如何规定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抵押人有没有先诉抗辩权?抵押人一般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抵押人以抵押物担保债务履行,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直接就抵押物实现债权。特殊情况下,若抵押合同有符合规定的特殊条款,抵押人可能享有该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

抵押人有先诉抗辩权吗?我国的抵押者属于担保体系中的一部分,因此若其担任一般的保证人或混合型合同时作为担保的第三方的话,便应享有的先诉抗辩权权益。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无法履行某种债务之时,由保证人代为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被视为一般保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