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最好不要,有以下风险:
(一)行政责任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而在这些情形下,法定代表人会存在一些签字等形式上的行为,会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明知,行政机关可一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第一,若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二条,一般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究责任。
第二,若法定代表人明知股东抽资而协助,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通常需要法定代表人配合签字,而股东变更亦属于登记项目,若“挂名法定代表人”在股东抽逃出资的单据、会议文件上签字,协助股东完成抽逃出资,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破产程序中,未履行法定义务时,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如通过财务账簿等协助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义务。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有转移财产等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偷税罪、非法经营罪等均可对法定代表人追究相关责任。
(四)被加入失信名单的风险
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法人未履行判决义务,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进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或限制出境。
风险提示: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