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外公)与孙女或外孙女,奶奶(外婆)与孙子或外孙是禁止结婚的。
亲属关系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1)源于同一父母或同一父亲(同父异母)或同一母亲(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这是禁止结婚的;(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在我们进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时候,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出生证上明确其父亲、母亲姓名,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1、亲属关系公证的管辖。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依据地的公证处管辖。2、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交有关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2)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需提供通行证、户口本。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3)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流程:1.准备好申请人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准备好申请人本人的《医学出生证明》。3.准备好申请人和父母的户口本及户口本有记载页面的复印件。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户籍情况的证明。申请人为外国籍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国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②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