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刑法第202条),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