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37天仍未释放,不代表一定会被判刑,但一般说明已经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证明其具有犯罪事实的初步证据。如果在侦查阶段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依法释放,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有可能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在法院审判阶段也仍有可能作出无罪判决。仅凭关押期限无法判断是否会被判刑。
意味着涉嫌犯罪。被关看守所37天,是一个临界期限,如果公安机关没有证据是有犯罪嫌疑的,则必须释放,否则构成超期羁押,可以请求赔偿。37天是拘留至逮捕的最长期限,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要到37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是三十日,也就是说三十日之内要么释放要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审察的时间是七天。也就是说刑拘之后,在37天之内是否逮捕必须有一个结果。
看守所拘留三十七后的处理结果有: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后,进行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罪行的,立即释放;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也可被释放,但释放后需接受行政处罚;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一般刑事拘留3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没有放人意味着已经逮捕了。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是三十日,也就是说三十日之内要么释放要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般行政拘留15天后放人,打架、聚众闹事、赌博等原因可被相关机关判处行政拘留15天。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最长是15日,数个违法行为并罚可以超过15日,但最长不能超过20日。
能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