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是否是有管辖权的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是否是有管辖权的

2022.09.06 婚姻家庭 268人浏览举报
解析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
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报告编号:NO.202209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264人看过
  •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吗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248人看过
  •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吗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304人看过
  • 跨省起诉离婚的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吗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264人看过
  •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的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吗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260人看过
  •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是不是有管辖权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256人看过
  • 跨省起诉离婚的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是不是有管辖权的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389人看过
  •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的住所地的法院是不是有管辖权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314人看过
  • 法律规定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吗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9.06 239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0999

    精选解答
  • 30552564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依据
    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四种情形原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此举是为方便原告起诉、保障诉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依据
    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四种情形原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此举是为方便原告起诉、保障诉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
    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民间借贷中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权需多方面考量。传统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现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在特定情况如合同约定、被告下落不明等下可能有管辖权,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
    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民间借贷中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权需多方面考量。传统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现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在特定情况如合同约定、被告下落不明等下可能有管辖权,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出借人起诉还款,其住所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该地法院有权管辖;若借款人起诉要借款,原告住所地法院通常无管辖权,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