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分析。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就有机会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务活动;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罪阻碍公务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等。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