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合同不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以下合同: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合同无效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合同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它的构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诈、胁迫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从性质上说虽然合同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可撤销婚姻不是遵循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当事人申请撤销后婚姻关系被法院裁定撤销的,该段婚姻才是自始无效的;如果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没有申请撤销婚姻或者超过申请时效申请的,则该段婚姻是有效的。
可撤销合同不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有以下这些不同:提出主体不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具有撤销权的人提出,而无效合同任一一方均可提出;损失利益属性不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特定当事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是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