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
(1)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的区别有:招标发包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直接发包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就工程建设的内容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二种,即招标发包、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的具体区别有:1.直接发包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就工程建设的内容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2.招标发包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的区别有:招标发包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直接发包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就工程建设的内容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的具体区别有:1.直接发包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就工程建设的内容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2.招标发包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