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是指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对该工程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关于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目前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离不开建筑工程的发展。一般来说建筑工程的实施有很多的方式,比如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的方式等。这些方式的不同,其债权的优先权也有所不同。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是什么?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华律网小编在实务中,由于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就各异。主要有四种情况: 1.全部承包方式。所有人将工程全部承包给某一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或主承
建筑工程涉及资金、人员和设备的数量都比较大,行业内往往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承包方。要想拿到工程项目,承包方就得具备一定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承揽。承包方根据自身实力,可以选择不同的承包方式。那么我国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华律网小编收集的下文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见死不救的人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道德品质有缺陷的,如果有人溺水了,作为路人见死不救,这种不会犯法但是自己的良心会受到谴责。但是作为监护人或者是有照顾意思的,如果不救就会构成犯罪了。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有人溺水见死不救犯法吗”的